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61

161.在世时曾作过

161.在世时曾作过牧师和传教士的那个灵人除了我们地球外,根本不相信任何其它星球的存在。因为他在世时以为主只出生在地球,没有主,没有人能得救。因此,他被带入灵人如世人那样出现在自己星球时所处的状态,如前所述。在这种状态下,他被送回那个星球,以便他不仅能看到它,还能与其居民交谈。这事过后,我也蒙允许与它交流,同样看见居民,以及这个星球上的某些场景(参看135节)。只见有四种人一个接一个依次出现。首先我看见的是穿着衣服的人,接着是一些有人肉色的赤身之人;后来看见一些赤身露体的人,但身体红肿;最后是一些黑人。

属天的奥秘 #6952

6952.“伸出手来

6952.“伸出手来捉住它的尾巴”表从感官层的最末部分提升某种事物的能力。这从“手”和“蛇的尾巴”的含义清楚可知:“手”是指能力,如前所述(6947节);“蛇的尾巴”是指感官层的最低部分,“蛇”是指感官层(参看6949),因此“蛇的尾巴”是指感官层的最末或最低部分。“伸出并捉住”表示提升或提升某种事物,因为伸出手来捉住地上的某种爬行生物的人便将它提起。由于“蛇”表示分离的感官层和由此而来的基于感官幻觉或谬误对信之真理的推理,故“蛇的尾巴”表示虚假本身,因为这邪恶构成最末和最低的部分。陷入虚假,因而陷入最末和最低之物的人完全向下、向外看,也就是注视世界和地,而不是向上、向内看,也就是注视天堂和主。
  “蛇的尾巴”表示这类事物,这一事实清楚可见于启示录:
  蝗虫有尾巴像蝎子,尾巴上有毒钩,有能力伤人。(启示录9:10)
  “像蝎子的尾巴”和“尾巴上的毒钩”是指基于虚假的狡猾推理,他们利用这些推理说服人,从而害人;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它们有能力伤人”。
  又:
  这马的尾巴像蛇,并且有头用以害人。(启示录9:19)
  此处“像蛇的尾巴”表示基于虚假的推理,他们利用这些推理造成伤害,尤其是经上说,这种尾巴是马的尾巴,并且有头。因为“马”和“头”表示心智中的理解力区域,故此处“尾巴”表示基于幻觉或谬误和由此衍生的虚假、反对真理的更狡猾的那类推理;这些推理是最低级的,因为反对真理的推理越狡猾,就越低级。
  又:
  龙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把它们摔在地上。(启示录12:4)
  “龙的尾巴”同样表示基于虚假的推理;“天上星辰”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把它们摔在地上”表示摧毁它们。这龙就是那利用基于虚假的推理迷惑人,并在伊甸园利用知识树,也就是利用基于感官事物、因而基于幻觉或谬误的记忆知识迷惑“众生之母”或夏娃的蛇。这一点也清楚可见于启示录:
  大龙被摔下来,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和撒旦,是迷惑全世界的。(启示录12:9)
  “尾巴”一般是指分离的心智感官层,只向下看,不向上看,因而只注视大地,不仰望天堂,故也表示虚假;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从以色列中剪除头与尾,棕枝与芦苇;长老和尊贵人就是头,以谎言教人的先知就是尾。(以赛亚书9:14-15)
  此处“尾巴”明显表示虚假,在圣言中,虚假被称为“谎言”。又:
  无论是头与尾、棕枝与芦苇,都不能为埃及做工。(以赛亚书19:15)
  “芦苇”表示最低级的事物。摩西五经:
  你若听从你神的诫命,耶和华就必使你作首不作尾,只居上不居下。(申命记28:13-14)
  “尾巴”表示最低级的部分,它向下或向外看,也就是注视世界和大地,而不仰望天堂和主。因为当人处于信与仁之良善时,人类心智的内层,连同感官层就被主向上提升。但是,如果他陷入邪恶与虚假,那么这内层连同感官层都向下看,因而只注视世上的事物。结果,他脱去人性,披上兽性,因为野兽就向下看,或只注视地上的事物。凡向下看的人都意愿邪恶、思想虚假;而凡被主向上提升的人都意愿良善、思想真理。主的这种提升是实实在在发生的,由此脱离邪恶与虚假也是实实在在发生的。天使能明显感觉被提升;它就像朝向重心的趋向力,这重心就是主在祂的太阳里面的所在之处。天使的头都朝这个方向被提升,而地狱之人的脚都朝这个方向被提升,以致天使都向上看,而地狱里的人都向下看(参看3641, 3643节)。又:
  在你中间寄居的,必上升高过你,高而又高;你必下降,低而又低;他必作首,你必作尾。(申命记28:43-44)
  此处意思也一样。以赛亚书:
  对他说,你要谨慎安静,不要害怕,不要因亚兰王利汛,并利玛利儿子的烈怒,这两条冒烟的火把尾巴而心里胆怯。(以赛亚书7:4)
  “亚兰王利汛”表示对邪恶的认知或知识,“亚兰”(Syria或叙利亚)表示对良善的认知(参看1232, 1234, 3680节);因此,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对邪恶的认知;“撒玛利亚王利玛利的儿子”表示对虚假的认知或知识。对邪恶的认知和对虚假的认知就是“尾巴”,因为它们是最低级的事物。“冒烟的火把”表示烈怒。
  

属天的奥秘 #5077

5077.“埃及王的

5077.“埃及王的酒政”表在受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身体事物当中。这从“酒政”和“埃及王”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是指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外在感觉或身体感觉,如下文所述;“埃及王”是指属世人,如下文所述(5079节)。由于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酒政和膳长,而他们表示属于身体的外在感官事物,故有必要说一说这些感官事物。众所周知,外在或身体感觉有五种,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这些感觉构成身体的整个生命。因为没有这些感觉,身体根本没有生命可言;因此,当丧失它们时,身体就会死亡,变成一具尸体。所以,人的实际身体部分无非是感官印象,和随之由此产生的生命接受者。感官所扮演的角色是主体性的,而身体所扮演的角色是辅助性的。辅助性的东西若离开它适合服务的主体,甚至不能被称为人活在世上时所携带的身体;但辅助性的东西与它的主体在行如一体时就能被如此称呼。因此,这二者一起构成身体。
  人的一切外在感觉都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因为它们被赋予人并被置于他的身体中,以便他活在世上时服务于他的内在人,并受这内在人的感官能力或感官事物支配。因此,当人的外在感觉开始主导他的内在感觉时,他就完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的内在感官能力就仅仅被视为仆人,这仆人的功能就是强化或确认凡外在感官事物带着权威所迫切需要的东西。当外在感官事物处于这种状态时,它们便陷入刚才所说的颠倒次序(5076节)。
  如前所述,人的外在感觉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一般与理解力并意愿相关。所以,有些外在感官事物受人类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有些受意愿部分支配。有一种感官能力尤其受理解力支配,那就是视觉;还有一种感官能力受理解力支配,之后受意愿支配,那就是听觉;嗅觉,尤其味觉同时受这二者支配;而受意愿支配的能力则是触觉。大量证据表明,外在感官事物受理解力和意愿支配;还表明它们如何受支配;不过,要解释到这种程度需占用大量篇幅。然而,所涉及的某些事实可从前面各章节末尾有关这些感官的对应关系的说明得知。
  另外,要知道,被称为信之真理的一切真理皆属于理解力部分,属于爱与仁的一切良善则与意愿部分一起存在。因此,理解力的功能是相信、承认、知道并看见真理,以及良善。而意愿的功能是感受到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并热爱它;凡人从中感受到一种情感并热爱之物就是良善。不过,至于当真理进入良善时,理解力如何影响意愿,以及当它将那良善付诸实践时,意愿如何影响理解力,这些都是需要更深入探究的问题。关于这些问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不同的地方进一步予以讨论。
  “酒政”之所以表示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是因为用来喝的一切,或诸如此类的消费物,如酒、奶、水等,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喂养理解力,因而属于理解力。由于外在或身体感官起服务作用,故“酒政”表示那些感官或它们所感知到的东西。因为总的来说,“喝”与喂养理解力的真理有关(3069,3071,3168,3772,4017,4018节);“酒”的具体含义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1071,1798节);而“水”表示真理(680,2702,3058,3424,4976节)。由此可见“酒政”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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